尊敬的投资人:
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,拟对《鹤骑鹰奇异指数对冲实验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基金合同”)部分条款进行变更,变更的主要内容为:
1. 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
基金托管人住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;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变更为霍达;基金托管人联系电话变更为0755-86157588。
2. 降低基金托管费与运营服务费率
(1) 本基金原托管费率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.15%/年,现将调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.05%/年。
(2) 本基金原运营服务费率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.1%/年,现将调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.05%/年。
(3) 本基金原托管费与运营服务费保底总和为5万元/年,现将调整为保底1.5万元/年。
3. 明确基金税收的各纳税主体
明确本基金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负由本基金委托财产承担,基金管理人有权通过各种相关方式按期足额缴付相关税款,基金份额持有人从委托财产中获得的各项收益产生的税费,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。
本次基金合同条款修改的详细内容参见《鹤骑鹰奇异指数对冲实验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(201901)》。该补充协议将向本基金的全体份额持有人寄出,经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后生效。不同意本次条款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基金份额。
特此公告 !
上海鹤骑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-12-31